关于表彰优秀教职工的决定
湖府字[2008]24号
各村(居)委会、镇直各单位:
为鼓励先进,树立榜样,弘扬敬业精神和崇高师德,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更加勤奋工作,根据三湖中学和中心小学的申报,经镇政府研究,决定对以下同志予以表彰。
三湖中学:
张爱文 陈四梅 皮瑞安 张 华 卢文虎 孙小云
肖志魁 曾爱祥 曾国文 刘 春 皮垠银 朱结庆
程小宝 肖利军 张根如 聂少雄 卢珊山 傅建波
三湖中心小学:
黄海平 甘根芽 卢福梅 肖国英 曾捌芽 傅艳华
戴建岚 朱国勇 谢春根 傅腊梅 刘国宏 李欠洪
黄国荪 郑小华 肖 林 刘竹如 卢莲秀 聂宽标
刘志锋 周林文 傅柏根 钟国梅
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同志,再接再励,为三湖的教育事业作出新的贡献。
二00八年九月八日
主题词:教育 表彰 优秀教职工 决定
三湖镇党政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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